律师普法:劳动争议案件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德保律师解答: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并不是纯粹的偾权债务关系,因此劳动争议的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强制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专业劳动纠纷律师认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有合法的执行依据。
劳动争议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劳动争议诉讼判决书、调解书等相关的法律文书作为执行依据。
2、有具体的执行标的。
法院执行原则上仅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标的,应当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中所确定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支付给另一方当事人的金钱、物品、有价证券等财产。
3、被执行人不履行给付义务。
劳动争议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的一个前提条件,是一方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而该当事人拒绝或者延迟履行相应的义务。
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实践中,劳动争议案件的强制执行,一般要向被执行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5、主体适格。
劳动争议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6、申请执行有期限限制。
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其中,2年期间的起算点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